法律常识

乐天暴露的法律问题,企业家们可别犯

作者:匿名 日期:2017/03/09

企业经营中,许多企业家或高管有时会想当然的认为某些经营手段可行就忽视了其中的法律问题,有时认为生产经营过程中一些风险不容易发生就忽略安全问题等等,其实这些被忽略了的细节中,可能隐藏着严重的法律后果。我们以乐天为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抬价打折

有乐天超市销售的“52度西凤年份封藏酒”原价55元,标示“原价268 现价49.8元/盒”。

乐天超市销售的原价为29.90元“福临门”水晶米,活动标示“原价52.90 现价29.90元/袋”。

最后该家乐天被予以警告和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①根据《价格法》第14第4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②根据国家发改委出台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的解释,抬价打折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

相关处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7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消防指标不过关严重危急公共安全的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54条规定……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②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22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2、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3、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4、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5、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临时查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未消除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再次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本法第23条第2款还规定,情况紧急、不当场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当场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集体研究,制作、送达临时查封决定书。经集体研究认为不应当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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